2017-08-17
日前,公安部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等法律法規,就人員密集場所加強當前火災防范發出通告。1月22日,江蘇省公安廳、省消防總隊以圖文并茂的形式作出解讀。 通告所稱的人員密集場所包括賓館、飯店、商場、集貿市場、客運車站候車室、客運碼頭候船廳、民用機場航站樓、體育場館、會堂以及公共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,醫院的門診樓、病房樓,學校的教學樓、圖書館、食堂和集體宿舍,養老院,福利院,托兒所,幼兒園,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,公共展覽館、博物館的展示廳,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,旅游、宗教活動場所等。